戶政法令Q&A
請問我的戶籍地址被法拍.現在戶籍沒有地方可遷入.請問是否一定要找到遷入住所.還是有其他方法.
擬回覆:
您好!戶籍遷徙以實際居住事實為主。辦理遷入登記應具備以下證件:
一、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徙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凡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單獨成立一戶者,另提房屋證明文件正本(如房屋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等)。
三、委託他人代辦者應繳交最近一年所拍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及附繳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四、未成年人部分人口遷徙登記,應由遷出、遷入地戶長或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辦理。父或母單獨申辦時,應提具另一方同意書辦理。
五、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人員查實後辦理。
六、民國86年10月1日起全國戶政、電腦化全面連線,辦理遷徙登記需至遷入地戶所辦理遷入登記,但無需再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
祝:吉祥如意!
您好!戶籍遷徙以實際居住事實為主。辦理遷入登記應具備以下證件:
一、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徙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凡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單獨成立一戶者,另提房屋證明文件正本(如房屋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等)。
三、委託他人代辦者應繳交最近一年所拍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及附繳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四、未成年人部分人口遷徙登記,應由遷出、遷入地戶長或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辦理。父或母單獨申辦時,應提具另一方同意書辦理。
五、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人員查實後辦理。
六、民國86年10月1日起全國戶政、電腦化全面連線,辦理遷徙登記需至遷入地戶所辦理遷入登記,但無需再回原戶籍地辦理遷出登記。
祝:吉祥如意!
您好:
請問我【本國籍】與我老婆【日本籍】要申請離婚需要怎麼辦理?【請詳述】謝謝。
請問我【本國籍】與我老婆【日本籍】要申請離婚需要怎麼辦理?【請詳述】謝謝。
您好!
兩願離婚申請人需為雙方離婚當事人;判決離婚經判決離婚確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一、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應有二人以上之證人簽名)、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協議離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
2.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當事人一年內合乎規格彩色照片一張(已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一年內可免)。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二、離婚登記需在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夫妻若不同戶籍地可擇一至所屬戶籍地辦理。
三、本所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至下午5時;中午照常受理。
祝:吉祥如意!
兩願離婚申請人需為雙方離婚當事人;判決離婚經判決離婚確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一、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應有二人以上之證人簽名)、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協議離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
2.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當事人一年內合乎規格彩色照片一張(已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一年內可免)。
※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二、離婚登記需在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夫妻若不同戶籍地可擇一至所屬戶籍地辦理。
三、本所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至下午5時;中午照常受理。
祝:吉祥如意!
您好!
我的戶籍地在彰化縣,目前在桃園某國小任教,總統大選〈97.03.22〉想在工作地投票,請問須辦理哪些手續呢?另外請教若我申請擔任選務工作人員〈已經提出申請,通過與否尚未確定〉通過,是否能在該選票處〈擔任選務工作處〉領選票及投票呢?相關手續請告知!謝謝您! 關心國事的小市民 小玲敬上
我的戶籍地在彰化縣,目前在桃園某國小任教,總統大選〈97.03.22〉想在工作地投票,請問須辦理哪些手續呢?另外請教若我申請擔任選務工作人員〈已經提出申請,通過與否尚未確定〉通過,是否能在該選票處〈擔任選務工作處〉領選票及投票呢?相關手續請告知!謝謝您! 關心國事的小市民 小玲敬上
工作地投票需戶籍地與擔任選務工作之地在同一縣巿為限,詳細手續請逕向鄉鎮巿公所選務單位洽詢。
煩請提供子女從姓約定書的書寫範例。雙胞胎者是否要提具兩份約定書?謝謝
您好!您可以至本所網站下載:路徑--本所網站http://www.newluchu.gov.tw/戶籍登記/申請書下載/同意書、約定書、協議書/
※若為雙胞胎者須提具兩份約定書。
祝:吉祥如意!
※若為雙胞胎者須提具兩份約定書。
祝:吉祥如意!
1.請問結婚登記要如何辦理
我跟我老婆在2007/11/20日在法院完成公證結婚,若要到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需在幾日內準備哪些證件到戶政單位辦理呢?
2.辦理結婚登記的同時,需要一併辦理戶籍登記嗎?
因為工作地點的不同,所以戶籍不同,我們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要一併辦理戶籍登記嗎?
我跟我老婆在2007/11/20日在法院完成公證結婚,若要到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需在幾日內準備哪些證件到戶政單位辦理呢?
2.辦理結婚登記的同時,需要一併辦理戶籍登記嗎?
因為工作地點的不同,所以戶籍不同,我們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要一併辦理戶籍登記嗎?
您好!
一、戶籍法第47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結婚登記應提證件及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所網頁/申請須知/結婚登記
二、結婚登記可至男女任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倘男女任一方要遷入至另一方之戶籍地,可同時辦理遷入、結婚登記及換領國民身分證〈須準備一年內拍攝之新式規格相片一張〉。
祝:吉祥如意!
一、戶籍法第47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結婚登記應提證件及相關事宜請參閱本所網頁/申請須知/結婚登記
二、結婚登記可至男女任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倘男女任一方要遷入至另一方之戶籍地,可同時辦理遷入、結婚登記及換領國民身分證〈須準備一年內拍攝之新式規格相片一張〉。
祝:吉祥如意!
先前詢問過貴所,由請除戶戶口名簿影本,需具哪些文件,(與死者無任何關係,是因車禍關係,需申請保險理賠,死者在台灣無任何家屬!)
貴所回覆因車禍關係屬私權關係,請提憑"法院爭訟之利害關係之證明文件",請問何謂法院爭訟之利害關係之證明文件呢?申請時間會很久嗎?
貴所回覆因車禍關係屬私權關係,請提憑"法院爭訟之利害關係之證明文件",請問何謂法院爭訟之利害關係之證明文件呢?申請時間會很久嗎?
您好!例如:己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是已向法院訴請裁定經法院開據補正通知書。戶政事務所須審查該利害關係等正本證明文件,若符合者據以核發戶籍謄本。
祝:吉祥如意!
祝:吉祥如意!
1.請問現在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是否都有電腦連線?
2.如有電腦連線,而本人為67年次(台北縣出生)想要改名字,是不是就不需回原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直接在貴所辦理名字更改即可?
3.如得回原出生登記之戶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本人該如何查尋自己原出生登記之戶事務所是那一個呢?
謝謝您^-^
2.如有電腦連線,而本人為67年次(台北縣出生)想要改名字,是不是就不需回原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直接在貴所辦理名字更改即可?
3.如得回原出生登記之戶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本人該如何查尋自己原出生登記之戶事務所是那一個呢?
謝謝您^-^
您好!
1、現行光復後之戶籍謄本已全國連線,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領,無須洽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請領出生謄本。
2、您欲申辦改名可備妥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及符合規定一年內拍攝之換證相片一張,換證規費50元整,本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祝:吉祥如意!
1、現行光復後之戶籍謄本已全國連線,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領,無須洽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請領出生謄本。
2、您欲申辦改名可備妥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及符合規定一年內拍攝之換證相片一張,換證規費50元整,本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祝:吉祥如意!
請問我預計於明年四月前要買冠倫台北社區房子
小孩為91年12月生
請問學區是否在南崁國小
以及會不會有爆滿的現象
小孩為91年12月生
請問學區是否在南崁國小
以及會不會有爆滿的現象
您好!有關學區入學事宜,煩請洽詢蘆竹鄉公所(服務電話: 3520000)。
祝:吉祥如意!
祝:吉祥如意!
請問本人在國外不克返台
可否委託他人申辦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
可否委託他人申辦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
您好!當事人在國外委託辦理者,其委託書(授權書)須註明申請印鑑登記、印鑑證明份數及受委託人基本資料,並應經我駐外使領館處或代辦機構之驗章證明始得辦理。詳情請參閱 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印鑑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3226227
祝:吉祥如意!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3226227
祝:吉祥如意!
我想問我的戶籍,我是戶長
但我買新房子,但我們家的戶口有之前的成員
哪我要怎麼處理,因為找不到哪個人,也沒有電話
我可以做哪些處理?謝謝
但我買新房子,但我們家的戶口有之前的成員
哪我要怎麼處理,因為找不到哪個人,也沒有電話
我可以做哪些處理?謝謝
您好!
一、戶籍法第47條: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出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或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出登記。
二、應提證件:房屋所有權人檢附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祝:吉祥如意!
一、戶籍法第47條: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出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或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出登記。
二、應提證件:房屋所有權人檢附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及身分證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祝:吉祥如意!
您好,請教您有關於戶籍內有一名非親屬的人
因已經多年未住在此戶口,如何辦理遷出?
已聯絡他本人多次請他遷出,但他仍不願意遷出
是否可以請戶長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強制遷出即可?
不需要整戶或是辦理同戶籍遷徙,謝謝。
因已經多年未住在此戶口,如何辦理遷出?
已聯絡他本人多次請他遷出,但他仍不願意遷出
是否可以請戶長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強制遷出即可?
不需要整戶或是辦理同戶籍遷徙,謝謝。
您好!可由戶長持國民身分證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敘明現處地,經戶政事務所查實有居住事實經書面催告當事人,經催告仍不為申請者,依法逕為登記。
祝:吉祥如意!
祝:吉祥如意!
1. 欲收養小孩, 但法院收養聲請尚未收到, 因需辦理轉學, 請問可以辦理遷戶籍嗎?
2. 小孩為小一, 父親過世, 母回大陸, 須要那些證件?
謝謝.
2. 小孩為小一, 父親過世, 母回大陸, 須要那些證件?
謝謝.
您好!
一、兩地(遷出、遷入地)戶長雙方共同為之,雙方無法共同申辦時,可雙方委託他方辦理並加附雙方委託書。若戶長一方無法申辦者可委託另一方戶長為之,但應加附他方委託書。
二、應提證件:兩地(遷出、遷入地)戶口名簿、兩地戶長身分證及印章。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服務電話:3226227
祝:吉祥如意!
一、兩地(遷出、遷入地)戶長雙方共同為之,雙方無法共同申辦時,可雙方委託他方辦理並加附雙方委託書。若戶長一方無法申辦者可委託另一方戶長為之,但應加附他方委託書。
二、應提證件:兩地(遷出、遷入地)戶口名簿、兩地戶長身分證及印章。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服務電話:3226227
祝:吉祥如意!
請問一下!!彰化縣埔心鄉外籍新娘生的雙胞胎...有何補助?
您好!
台端查詢有關生育福利補助乙節,因非本所管轄業務,請逕洽權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洽詢。
以上回答如仍有疑問,請電03-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電洽蘆竹鄉公所-服務電話03-3520000。
台端查詢有關生育福利補助乙節,因非本所管轄業務,請逕洽權責機關-各鄉(鎮、市)公所洽詢。
以上回答如仍有疑問,請電03-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電洽蘆竹鄉公所-服務電話03-3520000。
請問公證結婚如何辦理.需要證人嗎???要準備哪些證件???
您好!台端查詢有關公證結婚乙節,因非本所管轄業務,請逕洽權責機關-地方法院公證處洽詢。以上回答如仍有疑問,請電03-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電洽桃園地方法院-服務電話03-3795470分機2222。
父母親離婚.小還孩才7歲.如果小孩要跟母姓是否需要父親同意???
您好!台端查詢戶籍遷入疑議,說明如下:
1.按民法第1059條第2項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第3項規定:「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2.依上開規定,子女姓氏變更,於未成年時由父母約定辦理,成年以後,經父母同意後由本人親自辦理。
以上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更改姓名項查閱。
1.按民法第1059條第2項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第3項規定:「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2.依上開規定,子女姓氏變更,於未成年時由父母約定辦理,成年以後,經父母同意後由本人親自辦理。
以上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更改姓名項查閱。
請問:
小孩現在要升國中了
原籍基隆 想轉來桃園就讀
應如何辦理?
謝謝
傷腦筋的人
小孩現在要升國中了
原籍基隆 想轉來桃園就讀
應如何辦理?
謝謝
傷腦筋的人
您好!有關轉學問題非本所權責,建請您向桃園縣政府教育處(3375560)洽詢。
線上申請的戶籍電子騰本算正本嗎?
台端詢問戶籍電子謄本疑義,說明如下:
1.依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所載,本服務主要提供線上申領86年10月戶政電腦化後迄今之申請人本人全戶或同一戶內部分人口現住戶電子戶籍謄本,其內容與現行戶政事務所核發之戶籍謄本紙本相同,惟需以電子「檔案」方式始具效力,列印之紙本僅供自行參考,無法憑此紙本資料至其他機關單位或公司行號作為證明使用。又內政部另以92年8月22日台內戶字第0920064888號函請使用戶籍謄本機關(單位)配合採用電子戶籍謄本,並提供有關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驗證該電子戶籍謄本檔案功能,以辨識該電子戶籍謄本檔案是否由內政部所簽發。
2.有關戶籍電子謄本疑義乙節,因非本所管轄業務,如有需要,請逕洽權責機關-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洽詢。
3.以上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址moica.nat.gov.tw/html/index.htm)查閱。
1.依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所載,本服務主要提供線上申領86年10月戶政電腦化後迄今之申請人本人全戶或同一戶內部分人口現住戶電子戶籍謄本,其內容與現行戶政事務所核發之戶籍謄本紙本相同,惟需以電子「檔案」方式始具效力,列印之紙本僅供自行參考,無法憑此紙本資料至其他機關單位或公司行號作為證明使用。又內政部另以92年8月22日台內戶字第0920064888號函請使用戶籍謄本機關(單位)配合採用電子戶籍謄本,並提供有關機關單位、公司行號或民眾驗證該電子戶籍謄本檔案功能,以辨識該電子戶籍謄本檔案是否由內政部所簽發。
2.有關戶籍電子謄本疑義乙節,因非本所管轄業務,如有需要,請逕洽權責機關-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洽詢。
3.以上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址moica.nat.gov.tw/html/index.htm)查閱。
新制的結婚登記需要當天登記嗎?5/31結婚,如果6/2登記不能登記為5/31嗎?如果想要登記,又該如何預約?
您好!
一、按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次按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並得於辦理結婚登記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向戶政事務所預定結婚登記日;結婚登記日不限辦公日。」
二、台端倘欲於5/31結婚,適逢星期六,請於三天前以電話或傳真或線上預約辦理,俾安排人力受理。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3226227分機224廖小姐。
一、按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次按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並得於辦理結婚登記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向戶政事務所預定結婚登記日;結婚登記日不限辦公日。」
二、台端倘欲於5/31結婚,適逢星期六,請於三天前以電話或傳真或線上預約辦理,俾安排人力受理。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3226227分機224廖小姐。
改名應備...
三、以姓名不雅原因申請改名者,應提本人出生當時謄本及現戶戶籍謄本。
本人戶籍目前在蘆竹
但出生登記時的戶籍在板橋
我是否要先去板橋申請出生當時謄本
還是直接可都在蘆竹戶政辦理出生當時謄本及現戶戶籍謄本及更名呢?
三、以姓名不雅原因申請改名者,應提本人出生當時謄本及現戶戶籍謄本。
本人戶籍目前在蘆竹
但出生登記時的戶籍在板橋
我是否要先去板橋申請出生當時謄本
還是直接可都在蘆竹戶政辦理出生當時謄本及現戶戶籍謄本及更名呢?
台端詢問改名疑義,說明如下:
1.按姓名條例第10條前段規定,依規定申請改名者,以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依戶籍法第45條規定:「變更、更正、撤銷或註銷登記,以本人、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及在戶口名簿有關欄位為必要之註記。準此,您若要辦理改名,請備妥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及一年內拍攝之換證照片一張等正本資料,本人親赴戶籍地蘆竹鄉戶政事務所申辦。
2.至出生地戶籍證明疑義,今光復後之戶籍謄本,於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請領,故毋庸另附出生地戶籍證明。
3.以上說明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更改姓名項查閱。
1.按姓名條例第10條前段規定,依規定申請改名者,以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依戶籍法第45條規定:「變更、更正、撤銷或註銷登記,以本人、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及在戶口名簿有關欄位為必要之註記。準此,您若要辦理改名,請備妥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及一年內拍攝之換證照片一張等正本資料,本人親赴戶籍地蘆竹鄉戶政事務所申辦。
2.至出生地戶籍證明疑義,今光復後之戶籍謄本,於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皆可請領,故毋庸另附出生地戶籍證明。
3.以上說明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更改姓名項查閱。
請問結婚一方為外籍(南美洲)時, 需要準備那些資料才可登記結婚? 女方為台灣戶籍.
謝謝!
謝謝!
台端詢問結婚登記疑義,說明如下:
一、依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三、五點規定,結婚雙方當事人持本,憑下列正本資料親赴戶籍地或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1、戶口名簿 、 印章。
2、國民身分證及一年內拍攝之換證照片1張。
3、在國內無戶籍者之護照或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4、結婚書約(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住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住址等相關資料)。
5、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單身證明文件。
6、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7、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須持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或已向當地政府辦妥結婚登記(或結婚註冊)之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二、以上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結婚登記項查閱。
一、依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第三、五點規定,結婚雙方當事人持本,憑下列正本資料親赴戶籍地或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1、戶口名簿 、 印章。
2、國民身分證及一年內拍攝之換證照片1張。
3、在國內無戶籍者之護照或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
4、結婚書約(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住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住址等相關資料)。
5、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單身證明文件。
6、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7、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須持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或已向當地政府辦妥結婚登記(或結婚註冊)之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二、以上如仍有疑問請電3226227分機206林小姐,或至本所網站-戶籍登記-戶籍登記申請須知-結婚登記項查閱。
1-我想請問:如果我要在朋友的同一戶地址設一個獨立戶~而我自己也是戶長~需要他提供房屋的繳稅憑單還有什麼嗎~
2-我要跟外籍的結婚~須申請戶籍騰本~那是我原本的~或是我獨立戶的呢~
謝謝你們唷~
2-我要跟外籍的結婚~須申請戶籍騰本~那是我原本的~或是我獨立戶的呢~
謝謝你們唷~
一、遷入單獨立戶者,另提房屋證明文件(如:97年度已完稅房屋稅單正本,或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二、其他應備證件: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最近一年內拍攝符合規定彩色相片一張、原戶籍地戶口名簿。
三、如委託他人辦理,另須備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四、結婚所須之戶籍謄本,指現戶戶籍謄本。
五、如有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03)3226227
二、其他應備證件:遷入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最近一年內拍攝符合規定彩色相片一張、原戶籍地戶口名簿。
三、如委託他人辦理,另須備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四、結婚所須之戶籍謄本,指現戶戶籍謄本。
五、如有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03)3226227
敝人於96年11月20日公證結婚。直到現在還未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請問1.需辦理結婚登記嗎?2.如需要辦理結婚登記,需準備那些文件?(準備的文件裡那些需要正本;那些只要影本即可)3.結婚登記是否到男女雙方一方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一、依戶籍法第9條規定:結婚,應為結婚登記。
二、結婚登記,應備文件: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雙方戶口名簿、最近一年內所拍攝彩色符合規格之相片一張、結婚證書,以上文件皆須正本。
三、請至男女雙方任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四、如須另辦理其他戶籍事項請洽詢服務專線03-3226227
二、結婚登記,應備文件:雙方當事人身分證、印章、雙方戶口名簿、最近一年內所拍攝彩色符合規格之相片一張、結婚證書,以上文件皆須正本。
三、請至男女雙方任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四、如須另辦理其他戶籍事項請洽詢服務專線03-3226227
本人預計97年9月底要生產,生產醫院為林口長庚。先生的戶籍地在雲林斗六;我的戶籍地在桃園蘆竹。小孩出生後要報戶口的話,1.是父母雙方的戶籍地擇一都可以嗎? 2.小孩出生後需於幾天內完成報戶口?3.報戶口所需文件?(那些文件需正本;那些文件影本即可)
一、出生登記得在父母任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依戶籍法第48條,但書規定: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
三、出生登記應備文件:出生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如出生證明書已敘明子女從姓之約定者,免附)以上文件皆為正本。
四、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母、戶長為申請人。
五、委託他人辦理者,另備妥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六、如有疑問,請電洽服務專線03-3226227
二、依戶籍法第48條,但書規定: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
三、出生登記應備文件:出生證明書、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如出生證明書已敘明子女從姓之約定者,免附)以上文件皆為正本。
四、出生登記以父、母、祖父母、戶長為申請人。
五、委託他人辦理者,另備妥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印章。
六、如有疑問,請電洽服務專線03-3226227
請教:至貴單位申辦戶籍遷入手續時是否可一併申辦其他公家機關戶籍地址變更手續?如水電,稅務,車籍資料等?謝謝
有關台端詢問至本所申辦戶籍遷入手續時可否一併申辦其他公家機關戶籍地址變更事宜乙案,查管理水電、稅務、車籍等資料所屬各機關、公司與本所並無上下隸屬關係,無法逕予通報各機關更正水電、稅務、車籍等資料;但為達簡政便民目的,本所與桃園縣地方稅務局及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合作辦理聯合便民服務,台端可於辦理遷入登記時,同時填寫稅單及房屋權狀通訊地址變更申請書,以便本所代轉上列機關辦理變更事宜。另台端亦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搭配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網〈網址:http://amiwb.post.
gov.tw/〉,進行電費通知單、水費通知單、健保繳款單、房屋稅繳款書、 地價稅繳款書、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榮光雙週刊、臺北市民e點通、衛生所預防注射通知、衛生局所整合式健康篩檢報告單、台灣銀行存放款帳號等變更通訊地址事宜。
gov.tw/〉,進行電費通知單、水費通知單、健保繳款單、房屋稅繳款書、 地價稅繳款書、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榮光雙週刊、臺北市民e點通、衛生所預防注射通知、衛生局所整合式健康篩檢報告單、台灣銀行存放款帳號等變更通訊地址事宜。
我和我女友在蘆竹合買了房子,房子一人一半,準備未來要結婚用。因為要辦理自用住宅,所以要遷戶口?
因為她上班未滿一年不能請假,可以由我直接幫她辦理戶籍遷入嗎?聽說要帶舊的戶口名簿,可是她跟她家人已經很少往來,也不方便拿到,有什麼方式可以辦呢?
目前是她要遷到桃園自立一戶,而我本身暫不遷入,因為我在宜蘭有房子了。
因為她上班未滿一年不能請假,可以由我直接幫她辦理戶籍遷入嗎?聽說要帶舊的戶口名簿,可是她跟她家人已經很少往來,也不方便拿到,有什麼方式可以辦呢?
目前是她要遷到桃園自立一戶,而我本身暫不遷入,因為我在宜蘭有房子了。
您好,有關台端詢問辦理女友遷入本鄉事宜,請檢具以下證件並至本所申請辦理:
1遷出地戶口名簿(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未依規定提供者,依戶籍法第80條,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最近一年內合乎規格彩色相片一張及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應繳納完畢蓋有章戳),以上證件皆為正本。
2委託他人代辦者,另應附繳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若有未詳盡處,服務電話:03-3226227
1遷出地戶口名簿(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未依規定提供者,依戶籍法第80條,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最近一年內合乎規格彩色相片一張及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應繳納完畢蓋有章戳),以上證件皆為正本。
2委託他人代辦者,另應附繳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及印章。
若有未詳盡處,服務電話:03-3226227
請問如果小孩子父母都失聯了.一直都由外婆帶大.不過當初孩子的父母將她的戶籍遷寄在別人家.後來因為她父母的債務問題.對方又不肯拿出戶口名簿讓我們遷走.請問我是她外婆我要如何幫她辦身分證?孩子已經15歲了.麻煩你.我要如何辦理比較好.謝謝
您好,有關台端詢問辦理孫子戶籍遷徙而戶長拒提戶口名簿及辦理其國民身分證事宜
,本所回覆如下:
1. 按戶籍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時,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不得扣留」同法第80條規定:「戶長未依第56條第2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同法41條第一項規定:「初設戶籍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準此,辦理台端孫子遷徙登記仍需以其父母或兩地戶長〈遷出地及遷入地〉為適格申請人,如遷出地戶長拒提戶口名簿將依規定處以罰鍰。
2. 按行政程序法第22條第1項略以:「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如下:…五、依其他法律規定者。」戶籍法第57條第1項:「人民年滿14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申請發給」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1項:「請領國民身分證,應由當事人為之。」爰14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依上開戶籍法第57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24條第1項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具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準此,台端孫子如年滿14足歲,可自行攜帶學生證及一年內所攝合於規格相片乙張,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請領國民身分證。
若有未詳盡處,服務電話:03-3226227
,本所回覆如下:
1. 按戶籍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時,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不得扣留」同法第80條規定:「戶長未依第56條第2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同法41條第一項規定:「初設戶籍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準此,辦理台端孫子遷徙登記仍需以其父母或兩地戶長〈遷出地及遷入地〉為適格申請人,如遷出地戶長拒提戶口名簿將依規定處以罰鍰。
2. 按行政程序法第22條第1項略以:「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如下:…五、依其他法律規定者。」戶籍法第57條第1項:「人民年滿14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申請發給」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1項:「請領國民身分證,應由當事人為之。」爰14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依上開戶籍法第57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24條第1項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具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準此,台端孫子如年滿14足歲,可自行攜帶學生證及一年內所攝合於規格相片乙張,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請領國民身分證。
若有未詳盡處,服務電話:03-3226227
您好:
因近期要改名字,但戶籍地在其他縣市,目前人住在台北,若不方便回去原戶籍地。是否可當天在台北以遷戶籍的方式,先遷入戶籍在台北,然後當天同時辦理改名程序呢??
因近期要改名字,但戶籍地在其他縣市,目前人住在台北,若不方便回去原戶籍地。是否可當天在台北以遷戶籍的方式,先遷入戶籍在台北,然後當天同時辦理改名程序呢??
您好,依戶籍法第17條第1項規定:「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現台端已居住台北,應至居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以正確戶籍登記。至台端所詢可否於當天同時辦理改名程序?在實務上,可於遷入登記辦理完竣後,立即辦理更改姓名登記。
1' 我想改姓,但我未成年,父母已離婚多年(當初是家父有暴力請形,申請離婚),如今的監護權在母親名下,因此家中所有人員不敢與他碰面,以現行法令需簽約訂書才可改姓,如今須如何辦理呢???
2' 假如現今找不到父親,又該如何辦理呢???
(請幫幫我,我本人真的很想改姓!!!)
2' 假如現今找不到父親,又該如何辦理呢???
(請幫幫我,我本人真的很想改姓!!!)
您好,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準此,台端及台端母親可向法院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台端姓氏,以資救濟。
小女子(18歲)與先生(19歲)於今(97)年4月26日舉行公開儀式結婚。直到現在還未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請問:
1.需辦理結婚登記嗎?
2.公公先前離婚,而先生的監護權登記在公公的名下,結婚登記是否須經公公同意?
3.如需要辦理結婚登記,需準備那些文件
4.結婚登記是否到男女雙方之一方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1.需辦理結婚登記嗎?
2.公公先前離婚,而先生的監護權登記在公公的名下,結婚登記是否須經公公同意?
3.如需要辦理結婚登記,需準備那些文件
4.結婚登記是否到男女雙方之一方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您好,有關台端所詢問題本所答覆如下:
1. 依戶籍法第9條第1項規定:「結婚,應為結婚登記。」準此,台端結婚時民法規定尚以儀式婚為生效要件,但仍需辦理結婚登記。
2. 依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準此,台端結婚當事人皆未成年,應得雙方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3. 辦理結婚登記,請攜帶結婚證書、雙方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可簽名〉及最近一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
4. 結婚登記至男女雙方之一方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1. 依戶籍法第9條第1項規定:「結婚,應為結婚登記。」準此,台端結婚時民法規定尚以儀式婚為生效要件,但仍需辦理結婚登記。
2. 依民法第981條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準此,台端結婚當事人皆未成年,應得雙方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3. 辦理結婚登記,請攜帶結婚證書、雙方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可簽名〉及最近一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
4. 結婚登記至男女雙方之一方的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請問"死亡謄本"要如何申請阿??
您好,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1點規定:「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 (一)當事人。(二)利害關係人。(三)受委託人。」第二點規定:「二、第一點第二款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五)戶長與戶內人口。(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準此,台端若為合格適格申請人,自得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可簽名〉,前來本所辦理所需關係人之死亡謄本。
請問最近要登記結婚才發現戶口名簿不見了,請問我可以前一天先利用線上申請補發戶口名簿,然後隔天在一起去領取,順便登記結婚手續嗎?謝謝!!
您好:
台端遺失戶口名簿,可於前一日利用線上申請補發戶口名簿,並於次日結婚登記當日領取,申請補發戶口名簿應備證件如下
1. 戶長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委託他人申請者,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3. 補發戶口名簿規費30元整。
台端遺失戶口名簿,可於前一日利用線上申請補發戶口名簿,並於次日結婚登記當日領取,申請補發戶口名簿應備證件如下
1. 戶長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委託他人申請者,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3. 補發戶口名簿規費30元整。
你好:
我想改姓,由於父親出生時跟從母姓,我想改回原父親家的姓,是否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更改
P.S. 父親已死亡,母親尚健在
我想改姓,由於父親出生時跟從母姓,我想改回原父親家的姓,是否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更改
P.S. 父親已死亡,母親尚健在
您好:
依據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 父母離婚者。
二、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 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依據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 父母離婚者。
二、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 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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